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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深静脉血栓形成(UEDVT)国内外指南意见汇总

发布时间:2025-09-12

深静脉血栓形成(Deep Vein Thrombosis, DVT)与肺血栓栓塞症(Pulmonary Thromboembolism, PTE)作为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的两种主要临床表现,其诊断与治疗体系已在国内形成共识,尤其针对中央型/近端DVT(髂股静脉血栓)及高危PTE的管理策略已高度标准化。然而,对于解剖位置特殊、传统认知中被归类为“低危”的血栓类型(如上肢深静脉血栓,Upper Extremity Deep Venous Thrombosis, UEDVT),国内指南仍存在显著描述空白

UEDVT因其发生部位(锁骨下静脉、腋静脉等)具有独特的解剖生理特征:①上肢静脉系统侧支循环丰富;②血管内皮细胞纤溶活性显著高于下肢;③临床症状多表现为局部肿胀或隐痛,肺动脉栓塞(Pulmonary Embolism, PE)发生率较下肢DVT低。这些特点导致临床实践中普遍存在治疗不足现象,然而,近年来的证据发现UEDVT的血栓复发风险与血栓后综合征(Post-Thrombotic Syndrome, PTS)发生率均与下肢DVT无明显差异,提示需重新审视其临床危害性。本文将重点整理比较国内外指南对于UEDVT的治疗意见。

什么是UEDVT

上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是指血液在上肢深静脉内异常凝结引起的静脉回流障碍性疾病。上肢DVT约占所有DVT的4%~10%。多数情况下会累及锁骨下静脉,约四分之一的人会蔓延至腋静脉甚至是肱静脉。研究表明,UEDVT患者中有6%~15%发生肺栓塞,25%~77%会发生血栓后综合征,具有较高的死亡率。

UEDVT分类及病因/危险因素

1.原发性UEDVT‌(约占20-30%)

  • 胸廓出口解剖异常(如Paget-Schroetter综合征‌)‌

Paget-Schroetter综合征‌又称“受挫性静脉血栓症”是最典型类型,由锁骨下静脉在胸廓出口处(锁骨与第一肋骨间)反复受压导致血管内皮损伤,继而形成血栓。而反复高强度的上肢活动常作为诱因,诱发血栓形成,因此该诊断常见于篮球、棒球、网球、游泳运动员和搬运工。

  • 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

凝血因子V Leiden突变、凝血酶原G20210A突变、抗凝血酶/蛋白C/S缺乏等遗传缺陷使血液高凝,血栓风险增加5-6倍。

2.继发性UEDVT

  • 医源性导管相关因素‌

约占继发性病例的70%-80%。中心静脉导管(CVC)或起搏器置入导致静脉内皮损伤;导管错位、尺寸过大、感染、化疗药物刺激等进一步增加风险。

  • 恶性肿瘤‌

肿瘤相关高凝状态及化疗药物(如顺铂)促进血栓形成。

  • 其他危险因素‌

其他因素包括:年龄>65岁、30天内手术史或上肢制动、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合并脑外伤、吸烟等。

 UEDVT的诊断

临床表现:

UEDVT的典型临床表现是静脉扩张、手臂肿胀,手和手指的紫绀,以及运动后加剧的疼痛

辅助检查:

  • D-二聚体:具有高阴性预测值,主要用于血栓的排除

     

     

     

     

  • 超声、静脉造影:超声检查被广泛应用于诊断UEDVT,受到ACCP等指南推荐,但对于高度怀疑而超声检查为阴性的患者,应进行静脉造影

国内外指南共识关于UEDVT的治疗意见

1.美国胸科医师协会(ACCP)发布的《美国胸科医师学会第9版静脉血栓栓塞症治疗指南》建议:

  • 推荐UEDVT累及腋窝或更近端静脉的患者,应给予治疗剂量肠外抗凝治疗(LMWH、磺达肝素、静脉注射UFH或皮下注射UFH),优于没有立即给予胃肠外抗凝治疗(1B级);建议至少3个月的抗凝治疗,优于短期抗凝治疗(2B)。

  • 急性UEDVT累及腋窝或更近端静脉的患者,建议使用LMWH或磺达肝素,优于静脉注射UFH(2C)和皮下注射UFH(2B)。

  • 大多数中心静脉导管相关的UEDVT患者,如果导管功能良好,且为治疗所需,不推荐拔除导管(2C)。

  • 上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PTS)的患者,建议使用弹力带或弹力袖,以减轻症状(2C)。

  • 该指南建议以下情况可以选择溶栓治疗

①有可能从溶栓治疗中获益的情况,包括严重的症状,血栓涉及大部分腋静脉、锁骨下静脉,病程<14 d,一般状况良好,预期寿命>1 年,出血风险低;

②有条件行导管接触性溶栓(catheter-directed thrombolysis,CDT);

③患者高度重视血栓后综合征的预防。

 

 

2.《2021 欧洲血管外科学会(ESVS)静脉血栓管理临床实践指南》建议:

  • 当不存在抗凝禁忌证时,所有UEDVT患者都应接受抗凝治疗,推荐使用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其次是华法林,疗程至少持续三个月

  • 对于导管相关UEDVT患者,如果已拔除导管,可以在三个月后停止抗凝治疗如果未拔除导管,建议至少三个月的抗凝治疗,或在导管存续期间持续抗凝

  • 对于癌症相关UEDVT患者,长期LMWH单药治疗优于VKA给药。如果血栓形成事件与中心静脉导管无关,只要癌症仍然活跃,就应继续抗凝治疗经过3~6 个月抗凝后,抗凝治疗可改用华法林或口服抗凝药物

  • 对于有上肢DVT并通过早期血栓清除术治疗的患者,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存在胸廓出口综合征,则可以考虑首先行肋骨切除术。

 

 

3.《2021欧洲心脏学会(ESC)共识文件: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 静脉超声检查是诊断的首选检查,不推荐将造影剂、CT 和 MR 静脉造影术用于诊断,但仅限于未解决的特定病例。

  • 抗凝治疗与下肢 DVT 相似

 

编后语

上肢深静脉血栓(Upper Extremity Deep Vein Thrombosis, UEDVT)是住院患者的常见并发症,其发生主要与中心静脉导管(Central Venous Catheter, CVC)的置入显著相关。

然而,目前针对UEDVT的临床管理仍面临重大挑战:

其一,现有抗凝治疗方案多参考下肢DVT的循证依据,但上肢与下肢静脉系统的解剖结构及血流动力学特征存在显著差异,直接沿用可能导致治疗不足或过度;

其二,UEDVT的病理生理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导管相关性血栓(Catheter-Related Thrombosis, CRT)与原发性血栓(如Paget-Schroetter综合征)的诱因差异、血栓进展规律等仍需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