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洛地特,化学名称:葡糖醛酸基葡糖胺聚糖硫酸盐,是一种类肝素抗栓药物。
舒洛地特抗血栓效果主要是与剂量依赖性地抑制一些凝血因子,特别是抑制活化的X因子有关,而其干扰凝血酶的作用则在其次;其还通过抗血小板聚集,激活纤溶系统而发挥抗血栓作用。此外,舒洛地特还可以通过降低纤维蛋白原水平和极低密度脂蛋白浓度而改善血液循环,使有血栓形成危险的血管病变患者的血粘度参数恢复正常。
适应症为:有血栓形成危险的血管疾病。
剂型有软胶囊和注射液两种,通常用注射剂开始治疗,维持15至20天,然后服用胶囊30至40天,即45至60天为一疗程。一年至少使用2个疗程。
关于舒洛地特在VTE防治中的应用,国内外指南推荐如下:
1.《欧洲血管外科学会(ESVS)静脉血栓管理临床实践指南》
在降低VTE复发风险策略中,指出对无诱因VTE患者停止抗凝治疗后,给予舒洛地特可降低VTE复发风险,且不会引起任何出血。
2.《ESC急性肺栓塞诊断与管理指南2019》
在没有癌症的肺栓塞患者抗凝治疗方案和持续时间的建议中,指出对于拒绝服用或不能耐受任何形式的口服抗凝剂的患者,可考虑使用阿司匹林或舒洛地特进行长期VTE预防。
3.《下肢慢性静脉疾病管理指南—第二部分》(欧洲)
在预防血栓后综合征部分,指出舒洛地特可作为中、高DVT复发风险且高出血风险患者的延长预防药物;对于低复发风险患者,在患者愿意进行预防治疗的情况下,也可将舒洛地特纳入选择。但这些方案的有效性需要在前瞻性研究中得到验证。
4.《常见静脉疾病诊治规范(2022年版)》、《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诊断和治疗指南(第三版)》(中国)
在DVT药物治疗部分仅对舒洛地特的药理作用进行了描述,指出“舒洛地特,有硫酸艾杜黏多糖和硫酸皮肤素两个主要成分,有较强的抗血栓作用,同时具有保护内皮、抗血小板和抗炎作用”。
5.《中国血栓性疾病防治指南》
在急性DVT抗凝疗程结束后的替代治疗中指出“特发性中心型DVT抗凝疗程结束后,建议应用舒洛地特降低复发风险【2B】”;在慢性DVT的治疗中指出“顽固持久的下肢静脉溃疡,建议在局部护理和压力治疗的基础上,使用舒洛地特、七叶皂甙类或黄酮类药物进行治疗【2B】”。
6.《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腔内治疗专家共识》(中国)
指出药物治疗并不能作为下肢深静脉PTS保守治疗的主要方法,在改善临床症状和促进溃疡愈合方面,仅能用于压力治疗的补充或对压力治疗不能耐受的患者,药物主要包括苯并吡喃酮(香豆素的草木犀流浸液片、地奥司明、微粒化纯化黄酮类药物)、糖蛋白类(舒洛地特)、皂苷类(七叶皂苷、马栗种子提取物)及人工合成物(羟苯磺酸钙)。
舒洛地特在防治VTE中有一定的作用,主要集中在慢性静脉疾病的管理。目前国内外VTE相关防治指南均未推荐舒洛地特作为预防或治疗VTE的一线药物,仅指出在特定情况下(如,特发性中心型DVT抗凝疗程结束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等)可作为一种辅助选择。因此,在预防和治疗VTE时,应综合考虑个体风险、出血倾向及循证指南推荐等,优先选择证据更充分的抗凝方案。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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