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TE预防上,《医院内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质量评价与管理指南(2022版)》要求“在准确评估VTE风险和出血风险的基础上,推荐进行VTE足量、足疗程预防”。然而,不同患者VTE形成的危险因素持续时间不同,因此,在VTE预防时长上会有所差异,现将VTE预防时长指南推荐意见汇总如下:
一般推荐药物和(或)机械预防至术后7~14d或直至出院,对于骨科大手术(如全髋关节置换术)患者,建议预防至术后 28~35d。
指南推荐原文摘录:
·《中国普通外科围手术期血栓预防与管理指南》(2016):一般手术病人推荐预防7~14d或直至出院,对腹盆腔恶性肿瘤等VTE高危病人,推荐使用低分子肝素预防4周。
·《中国骨科大手术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指南》(2016):对施行THA、TKA及HFS患者,药物预防时间最少10~14d,THA术后患者建议延长至35d。(注:THA:全髋关节置换;TKA:全膝关节置换;HFS:髋部骨折手术)
·《中国创伤骨科患者围手术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指南(2021)》:预防DVT的时限一般为伤后14d,当患者接受骨科大手术时,预防期限应延长至术后35d。
·《中国血栓性疾病防治指南》(2018):关节置换手术推荐药物预防或机械预防≥10~14d,THA患者延长至术后28~35d,TKA患者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1B】;髋部骨折手术推荐药物预防或机械预防应用10~14d,建议延长至术后28~35d【1B】;骨盆髋臼骨折手术有限的证据支持药物预防可酌情持续至术后12周【2C】;VTE高度风险的腹盆腔肿瘤手术,推荐延长预防药物的应用时间至4周【1B】。
根据个体情况选择一种机械预防和(或)一种药物预防措施,预防一般需6~14d或直到危险因素去除。
指南推荐原文摘录:
《内科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中国专家建议(2015)》建议:根据个体情况选择一种机械预防和(或)一种药物预防措施,预防一般需6~14d。VTE高危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如无禁忌症可延长低分子肝素治疗时间至2周;慢阻肺急性加重患者如无禁忌症可考虑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抗凝预防血栓形成,疗程7~10d,或直到危险因素去除。
妊娠期预防持续至分娩前24h;产后常规推荐预防至出院或产后7~10d,分娩后仍存在高危因素的妇女,建议延长抗凝预防至产后6周,可考虑预防至3个月。
指南推荐原文摘录:
·《上海市产科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的专家共识》(2020):产前评估为3分者妊娠28周开始应用,≥4分者评估后立即开始使用,持续至分娩前24h。产后评估为2分者应用至出院,≥3者应用至产后7~10d。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和诊治专家共识》(2021):孕前VTE史:与大手术无关的妊娠期全程使用LMWH,临产或择期分娩前24h停用,产后用药至12周;与大手术有关的妊娠28周开始使用LMWH,临产或择期分娩前24h停用,产后用药至6周。妊娠合并症者:妊娠期预防至病情缓解、临产或择期分娩前24h,产后24h启用,持续用药至产后6周。产科及其他风险因素:具有2个风险因素者住院期间使用,3个风险因素者至产后7d,≥4个风险因素者至产后10d。
·《中国血栓性疾病防治指南》(2018):分娩后仍存在高危因素的妇女,建议延长抗凝预防至产后6周,可考虑预防至3个月【2C】。
接受较大肿瘤手术的患者术后药物预防一般7~10d,部分高危患者(详见指南原文),药物预防延长至4周。
接受内科治疗的肿瘤患者,不建议常规药物预防,但对血栓风险高的肿瘤患者(如Khorana评分≥2分),除外出血和药物相互作用,在系统抗肿瘤治疗前,可以给予预防抗凝治疗至少6个月。
对于长期使用IMiD、多药化疗、糖皮质激素等联合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建议持续VTE药物预防。(注:IMiD:免疫调节剂)
指南推荐原文摘录: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肿瘤患者静脉血栓防治指南》(2024年):接受较大肿瘤手术的患者应在术后接受7~10天的血栓药物预防。接受重大剖腹或经腹腔镜腹盆腔手术的恶性肿瘤患者,如伴有行动不便、肥胖、VTE病史或其他高危因素,建议将术后药物预防延长4周。不建议对所有接受内科治疗的肿瘤患者进行常规药物预防抗凝治疗。对血栓风险高的肿瘤患者(如Khorana评分≥2分),除外出血和药物相互作用,在系统抗肿瘤治疗前,可以给予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LMWH预防抗凝治疗,至少6个月。
·《中国胸部恶性肿瘤围手术期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与管理指南(2022版)》VTE高危患者的药物预防应于术前开始,术前12h停药,术后尽早给予药物预防。VTE中危患者术后药物预防应维持7~10d(1A),高危患者和术后残留肿瘤、肥胖或有VTE病史,药物预防应延长为术后28~35d(1A)。
·《中国骨肿瘤大手术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专家共识》2020年:(药物预防)持续时间一般10~14d,特殊情况可延长至术后1个月。
·《多发性骨髓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中国专家共识(2022年版)》:对于长期使用IMiD、多药化疗、糖皮质激素等联合治疗的患者,建议持续VTE药物预防。与MM疾病本身及治疗无关的高危因素(如房颤、人工机械瓣膜置换术)持续存在时,应继续按照相关疾病的管理原则决定抗凝药物的使用。VTE 的风险在开始治疗后6个月内最高,6个月后,可综合原发病的治疗效果及治疗方案的改变进行调整。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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